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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确认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确认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批复
(教职改办[2005]16号)


西南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确认和授予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以及核定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请示》(西校[2005]93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西南大学的决定》(教发[2005]17号)精神,按照教人[1995]38号、教人[1995]45号以及教职改办[1996]4号文件授予原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的教授评审权限,经研究,现重新确认你校具有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生物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农业工程等25个学科的教授评审权。重新确认你校具有农业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权。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人[1999]10号)精神和你校实际情况,确认你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控制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数的55%以内,其中正高级岗位不超过高级岗位总数的30%。请你校严格执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高级职务,尤其是正高级职务的聘任数量,降低用人成本,提高用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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