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加强煤炭行业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失效]

  3、对承包单位的承包经营责任进行审计。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兑现承包合同和经营者收入,要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规定,对执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单位实行“先审计,后兑现”制度,在兑现承包集团奖罚前,应由上级煤炭审计机构对企业承包集团完成承包任务情况进行审计,然后有关部门依据审计结论作出奖罚决定。未经审计不得兑现承包集团的奖罚。
  4、对局(矿、厂)长、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关于厂长离任前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的规定,煤炭行业内部建立局(矿、厂)长、经理任期责任审计制度。局(矿、厂)长、经理任期届满或调离前,经上级批准,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对其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调动或重新任命。
  5、对基本建议项目进行审计。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联合通知》和审计署、国家计委、经委、建设部、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对新开工建设项目资金审计通知》的要求,煤炭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应由审计机关对其资金来源和开工条件等进行开工前审计。未进行开工前审计的项目不得开工。企业用自筹资金自主立项的工程项目,需经本单位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开工。
  对外包工程结算实行先审计后结算制度。外包工程结算前,应由建设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煤炭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不审计不得结算。
  根据审计署《关于下发<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煤炭行业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在编制竣工决算的同时,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内审。建设单位在上报竣工决算的同时,必须附内审报告。
  6、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审计监督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的要求。内部审计应把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审计作为审计工作重点。煤炭行业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基础上,应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生产技术环节和经营管理活动,为促进企业改革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意见和建议。
  7、煤炭系统内部建立经济合同审计制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