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1458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江西利德菲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同意河南牧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附件2)和河北大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附件3)。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兽药生产许可证目录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有效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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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兽药生产证字14054 号
| 江西利德菲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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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兽药生产证字11070号
| 杭州银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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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兽药生产证字 12036 号
| 安徽恒源药业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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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兽药生产证字 16219号
| 许昌中盛高科制药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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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0)兽药生产证字 15268 号
| 潍坊宇洋药业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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