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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10年2号——关于解除《关于部分三星双开门电冰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警示通告》的通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
(2010年2号)


关于解除《关于部分三星双开门电冰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警示通告》的通告

  质检总局于2009年11月5日发布《关于部分三星双开门电冰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警示通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第7号)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被通告的2007年6月到2008年5月期间生产出口至我国的RSH1STPE1、RSH1STSW1、RSH1VTPE1、RSH1VTSW1、RSH1ZLAW1和RSH1ZTPE1等6个型号三星双开门电冰箱采取了免费上门维修等改进措施。经评估,质检总局确认其风险已降低到适当程度,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现决定自即日起,解除2009第7号风险警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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