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B、各车间或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
C、生产设备安全使用与维修制度
3、应当具有完整的生产技术文件
(1)产品工艺流程及工艺卡片
(2)产品图纸
(3)产品化学成份表
(4)产品企业标准及检验规程
4、应当有经过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 检验人员,能按照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进行生产过程中检验。
5、应当具有专用成品仓库。仓库应清洁,有通风防潮、防爆措施,库内产品应分类按品牌堆放,隔地、离墙堆码整齐。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登记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正式提交书面登记申请。并提供有关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
2、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由2-3人组成登记考核小组,按照本条件规定的内容对申请登记企业进行考核。
3、对考核合格的企业,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授予专用的登记代码,登记代码由检验检疫机构按《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登记代码标记编写规定》编制。
4、经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后可申请复核,经复核仍不合格,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
附件2:
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代码标记编写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统一对其进行代码标记编号,规定如下:
代码标记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二位阿拉伯数字代表生产企业所处的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见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代码表);第二部分由字母“F”代表烟花;第三部分由三位阿拉伯数字001-999代表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第四部分代码标记中符号“/”后的数字表示出口批次和生产年份(一个检验批为一个批次)。如:43F003/005/99中,其中“43”代表湖南检验检疫局;“F”代表烟花;“003”代表湖南检验检疫局编列的顺序号为3的湖南省的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005/99表示99年湖南省出口的第5批出口烟花爆竹。
注:代码标记的前6位数字要刷印到运输包装的右上角,批次和生产年份的标记由出口企业填写,字迹要牢固清晰。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代码表
北京局
| 11
| 福建局
| 35
| 珠海局
| 48
|
天津局
| 12
| 江西局
| 36
| 四川局
| 51
|
河北局
| 13
| 山东局
| 37
| 贵州局
| 52
|
山西局
| 14
| 厦门局
| 38
| 云南局
| 53
|
内蒙古局
| 15
| 宁波局
| 39
| 西藏局
| 54
|
辽宁局
| 21
| 河南局
| 41
| 重庆局
| 55
|
吉林局
| 22
| 湖北局
| 42
| 陕西局
| 61
|
黑龙江局
| 23
| 湖南局
| 43
| 甘肃局
| 62
|
上海局
| 31
| 广东局
| 44
| 青海局
| 63
|
江苏局
| 32
| 广西局
| 45
| 宁夏局
| 64
|
浙江局
| 33
| 海南局
| 46
| 新疆局
| 65
|
安微局
| 34
| 深圳局
| 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