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2000年第二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公告
(保监公告第18号)
根据《
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定于2000年10月22日举行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到考点报名者请在以下两个时段到考点报名:2000年6月15日至2000年6月30日,2000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5日。 通过邮寄报名者在9月1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二、考试科目 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共设两科:"经济理论概述"和"保险经纪理论与实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进行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单科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三、报名条件 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由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一)曾受刑事处罚者;
(二)曾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报名时,考生须向考点交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影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和影印件)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四、考试教材 2000年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教材采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资格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之一--经济理论概述》和《保险经纪资格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之二--保险经纪理论与实务》;以及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两科考试分别于2000年10月22日上午8:30和当日下午2:00开始。
六、报名和考试地点 2000年第二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共设七个报名和考试地点(见下表),考生可就近报名。 其他有关报名和考试事宜,请考生直接与考点联系。
考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邮政编码 |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 | 黄燕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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