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临清运河钞关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610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临清运河钞关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的请示》(鲁文发[2012]1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对临清运河钞关保护范围内现有文物建筑进行逐一认定,区分历次改建和近现代新建部分,并分别提出相应的保护整治措施。
(二)应通过考古工作,查明主要建筑地下遗存现状。
(三)应根据考古调查和勘探的结果,完善深化钞关至运河码头道路设计。
(四)风貌不协调类建筑拆除后原则上不得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