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旅游局关于下发《饭店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五)饭店管理公司应有成文的质量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规程、管理规章有关制度,具有派出成建制管理人员和培训学员的能力。所管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应能达到国家颁布的相应星级饭店的标准;
  (六)饭店管理公司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须具备培训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等必要的职能化部门。
  第五条 申报饭店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文件:
  (一)饭店管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
  (二)饭店管理公司章程;
  饭店管理公司章程应具备以下条款:
  1.饭店管理公司的全称、注册地点;
  2.饭店管理公司的注册资金;
  3.饭店管理公司的所有制性质;
  4.饭店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
  5.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6.饭店管理公司的管理目标。
  (三)饭店管理公司的技术要求和专业材料:
  1.管理公司的宗旨;
  2.服务规范;
  3.质量标准;
  4.管理风格与模式的综合说明。
  (四)一家资产额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企业的资信担保书。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根据本办法对各饭店管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和成立饭店管理公司的有效文件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第七条 饭店管理公司接到国家旅游局的批复件后,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第八条 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过批准注册的饭店管理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一)承接管理境内外饭店;
  (二)承接培训国内外饭店的从业人员;
  (三)承接饭店专用设备维修及饭店用品、原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
  (四)承接境内外客人的服务委托和境内外饭店业务代理;
  (五)提供饭店业务的顾问服务和咨询服务;
  (六)提供专业的饭店开业服务;
  (七)提供饭店管理公司客房预订系统服务。
  第九条 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是明确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基本法律文件。为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避免由于合同签署不当而引起纠纷,本办法在附件中提供了推荐性的饭店管理公司合同范本。
  饭店管理公司与饭店签定的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条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