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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附属宾馆、招待所行业比照执行新会计计制度有关帐务处理的规定

  取消“对外投资”和“有价证券”科目,增加“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科目。
  调帐时,有价证券和对外投资中,属于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转入长期投资,分录:
   借:长期投资
    贷:对外投资
  属于一年内随时变现的,转入短期投资,分录:
   借:短期投资
    贷:对外投资
  在结转债券投资时,债券的应计利息,在转帐前应事先预提计入有关专用基金科目,预提后再予结转,预提时,应先按照债券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以及已持有的时间计算出长期债券投资应计的利息:
  借:有价证券
   贷:专用基金
  转帐时,将长期债券本息:借:长期投资
       贷:有价证券
  将短期债券本息,借:短期投资
   贷:有价证券
  在采用权益法的情况下,长期投资帐户所反映的企业投资额,要随着其占有的接受投资企业所有权益的增减变动而变动,即接受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减少),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同时长期投资帐户也同样增加(或减少)。按照新制度规定,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的企业,在进行上述调帐前,还应将对外投资帐户按权益法的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增加的数额:
  借:对外投资
   贷:固定基金
  调整减少作相反分录。
  3、材料
  把余额转入“原材料”科目,作分录:
  借:原材料
   贷:材料
  4、燃料
  新会计制度设此科目,故保留。
  5、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原制度规定,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在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计入法、使用期限摊法和五五摊销法三种方法。
  新制度规定,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数额较大的可以通过“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分期摊销。作分录:
  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摊余价值)
  借:低值易耗品或包装物-摊销(已摊销价值)
   贷:低值易耗品或包装物-在用(实际价值)
  6、物料用品
  新会计制度设此科目,故保留。
  7、商品
  取消此科目,转到新会计制度中“库存商品”科目,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
  8、待摊费用
  新制度仍设“待难费用”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
  分解原制度“待摊费用”科目,其中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仍留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摊销期超过一年的,新制度设置了“递延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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