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
四十三条;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第
十六条;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第
十五条;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
十二条;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第
二十七条;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第
二十七条;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
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
十二条;
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第
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