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试与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相关的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并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
(四)作出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或区间估计,以评价管理层的点估计。在执行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下列两种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一)如果使用有别于管理层的假设或方法,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管理层的假设或方法,以确定注册会计师在作出点估计或区间估计时已考虑了相关变量,并评价与管理层的点估计存在的任何重大差异;
(二)如果认为使用区间估计是恰当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可获得的审计证据来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可被视为合理。
第十九条 在确定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或根据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具备与会计估计的一个或多个方面相关的专门技能或知识,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四节 实施进一步实质性程序以应对特别风险
第二十条 对导致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除实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规定的其他实质性程序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
(一)评价管理层如何考虑替代性的假设或结果,以及拒绝采纳的原因,或者在管理层没有考虑替代性的假设或结果的情况下,评价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如何处理估计不确定性;
(二)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重大假设是否合理;
(三)当管理层实施特定措施的意图和能力与其使用的重大假设的合理性或对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恰当应用相关时,评价这些意图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 如果根据职业判断认为管理层没有适当处理估计不确定性对导致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必要时作出用于评价会计估计合理性的区间估计。
第二十二条 对导致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下列方面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
(一)管理层对会计估计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或不予确认的决策;
(二)作出会计估计所选择的计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