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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2010修订)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

  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

  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十条

  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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