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多法律法规主要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相关,通常不影响财务报表,且不能被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所获取;
(二)违反法律法规可能涉及故意隐瞒的行为,如共谋、伪造、故意漏记交易、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或故意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陈述;
(三)某行为是否构成违反法律法规,最终只能由法院认定。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法规与财务报表反映的交易和事项越不相关,就越难以被注册会计师关注或识别。
第七条 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的界定,是根据被审计单位需要遵守的下列两类不同的法律法规而作出的:
(一)通常对决定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金额和披露有直接影响的法律法规(如税收和企业年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对决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没有直接影响的其他法律法规,但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如遵守经营许可条件、监管机构对偿债能力的规定或环境保护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持续经营能力或避免大额罚款至关重要;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第八条 针对本准则第七条提及的两类不同的法律法规,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作出不同的规定。针对本准则第七条第(一)项提及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就被审计单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针对本准则第七条第(二)项提及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仅限于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以有助于识别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 为了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识别出或怀疑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本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此保持警觉。考虑到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范围,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尤为重要。
第二章 定义
第十条 本准则所称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违背除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以外的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被审计单位进行的或以被审计单位名义进行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或者治理层、管理层或员工代表被审计单位进行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违反法律法规不包括由治理层、管理层或员工实施的、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不当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