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还为保证经济欠发达县区和乡镇实施义务教育,从省到地、县市区都设立了义务教育专项扶贫资金。为保证济宁、菏泽两市地这11个经济基础薄弱县市按时完成“普九”,省教委开展对口支援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为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起了一定作用。
省教委从实际出发制订了“普九” 分步实施的规划、措施及“两基”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验收办法。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评估验收与过程性督导结合起来,对保质保量地推进全省的“两基”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教育投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克服种种困难,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为实现“两基”提供了经费保障
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是推进“两基”的关键。山东省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省委、省政府1994年确定了四项筹资政策,对城镇职工按一定比例征收义务教育经费;对宾馆、饭店、水产特产税等加收一定比例的教育费,专用义务教育。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县、乡,本着优先保教育、保工资的原则,在财政上优先安排教育经费,最大限度地增加教育投入,将有限的资金首先用于“两基”。各市、县从当地实际出发,用足用好现有法规政策,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菏泽地区一些贫困县采取县乡财政拿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集一点,工程承包方垫一点,金融单位贷一点,争取外界捐助一点的办法,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保证“普九”需要。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捐资,很多地方都是县级干部捐500元,副县级干部捐400元,科级300元,副科级200元,一般干部100元,筹集“普九”资金,广泛开展捐资助学和救助贫困失学儿童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普九”的进展。为实现“普九”,山东广大人民群众象当年支前那样,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表现了人民群众高涨的办学热情和崇高的奉献精神,真正是全社会动员起来大打了一场“普九”的人民战争。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以来,山东省投入“两基”的资金共约210亿元。
山东省各地利用千方百计筹措的资金,集中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一是结合“普九”进行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提高规模效益。许多县、乡基本完成了约3万人口设置一所初中,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小学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针对“两基”任务繁重而财力又不足的实际,确立了先建校舍再充实学校内部设施的工作方针,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山东省广大农村最好的房子是学校,最好的环境在学校,最好的管理也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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