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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云南等四省扫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和调研报告的通知


  建立了扫盲工作检查、评估验收和表彰奖励制度。每年省对县、县对乡镇开展扫盲工作的检查和评估验收,对于扫盲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促进扫盲工作的开展。

  第三是经费保障。几年来,各级政府克服贫困地区经费不足的困难,下大力气增加扫盲工作的经费投入。省里近几年每年投入1000多万用于补助扫盲工作的开展;寻甸县在经费投入上,无论县财力如何紧张,每年都要列出一定扫盲专款,96年以来每年投入扫盲专款不低于5万元。师宗县从199O年起,每年按扫除文盲指标每脱盲一人补助7元,同时要求各乡镇财政同等补助。1996年以来,全县用于扫盲的各级专款767万元,教育费附加用于扫盲325万元,捐集资、贷款和勤工俭学收用于扫盲的1O5万元,三项共计697万元。两县农民教育经费支出占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1%、3.1%。各级扫盲经费的落实,为扫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3、措施到位。

  为使扫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本省实际,云南省及所到县都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扫盲。

  第一,摸清底数,建挡立卡。

  随着“两基”工作的开展,云南省要求各县建立“两基”规范化的档案。并发文件对文件档案的标准提出要求。师宗县从1995年起,统一印制文化户口册、文化状况花名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做到一户一册,青壮年人口一岁一册,不漏户,不漏人,滚动管理,最近又安排专人利用电脑参与档案的整理和分析。使情况能够及时准确得以反映,为出台政策和制定扫盲工作规划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今年3月8日,省教委又下发了《关于规范扫盲教育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对于扫盲工作年报、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又提出了要求。

  第二,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盲工作。

  云南各地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文盲主要分散在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且妇女文盲的比例大。这些人居住分散,年龄偏高,流动性大,给扫盲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针对这些特点,各地坚持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扫盲工作。首先,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先扫除青少年文盲,然后是青壮年文盲,先扫除经济发达地区文盲,然后是经济落后地区文盲,循序渐进,实现最后目标。其次,在学习内容上,把学文化与学习法律、时事、人口理论和政策相结合,与生产生活知识和农业科技的传授相结合,与民族习俗及文体活动相结合,变枯燥为喜闻乐见,增强了学员学习兴趣,强化了的自觉意识。第三,在办班形式上,采取集中办班与分散承包相结合的办法,农闲、节假日集中学,平时则采取子女教父母、夫妻互教互学、村小教师包教的方法,灵活多样,拾遗补缺。第四,在教学阵地上,在建设独立设置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同时,在条件不足的地方,实行“一长管两校,一师任两教,一室两兼用”的办法,充分发挥中小学校的阵地,利用学校教室在晚上,节假日开办扫盲班,对于居住分散的文盲对象,有的教师还上门组织个人或小班教学,使每个文盲学员都有书读,有课上,扎扎实实开展扫盲工作。师宗县彩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小黑板工程”,教师把教学内容写在小黑板上,由学生带回家教父母学习。他们还制作了128块“识字牌”插放在村旁路口,以供文盲平时识字用。

  第三,堵扫结合,标本兼治。

  堵住新文盲的产生,对于开展扫盲工作、巩固扫盲成果是中十分重要的。多年来,云南省始终坚持“两基”并重并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大力推进普及义务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入学率,尤其是小学阶段的入学率,严格控制辍学率。寻甸县为提高小学“四率”采取了九项措施,一是县委、县政府把“四率”的巩固情况纳入乡镇于部考核内容;二是实行中小学生流失报告制度;三是县教育局成立“教学问题研究领导小组”,定点、定期进行研究;四是乡镇成立教育执法领导小组;五是建立辍学学生救助基金和民政救助困难学生办法;六是建立《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制度,对无理辍学者进行处罚;七是实施好“希望工程”对困难学生的救助项目;八是开展勤工俭学,进行自助;九是加强师德教育,严禁体罚、驱赶学生。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新文盲的产生。

  另一方面,各地认真抓好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严格控制复盲。对脱盲人员进行文化、科技方面的反复培训,寻甸县每年培训达5OOO余人,不仅极大促进了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也有效控制了脱盲人员复盲率。

  第四,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以扫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主要力量的各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团体,在开展扫盲工作中各司其职,共同参与或支持扫盲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级妇联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妇女“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并把扫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农业、科技部门组合科普推广,广泛开办扫盲班、脱盲人员巩固提高班,把扫盲与科技教学结合在一起。财政部门在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扫盲经费。公安、统计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青壮年文化情况调查工作;宣传、广电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相关宣传。文化部门通过“文艺下乡”开展扫盲教育;工会、共青团分别在“职工之家”、“青年之家”组织丰富多采的活动,开展扫盲和有益的文化生活,一些地方组织寒暑假返乡大、中专在校生组成“青年志愿扫盲工作队”,下到村里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扫盲。

  第五,对特殊地区的扫盲工作进行重点突破。

  云南省是全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34%。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教育相当落后,文盲比例高,又由于语言障碍,给这些地区的扫盲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云南省针对这种实际情况,制定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双语’教学”的办法。在这些地区首先使用本民族语言扫盲,再学习汉语,实现汉语程度的扫盲。从实践情况看,“双语”扫盲不仅调动了少数民族文盲学习的积极性,取得了实效,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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