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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第12届推普周宣传品使用的通知

教育部语用司关于第12届推普周宣传品使用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09〕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语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办:

  今年9月13日至19日为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拍摄了《语言文字工作60年》的推普周电视公益广告片;同时委托中国传媒大学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中华诵”为主题设计了本届推普周招贴画2张,内容分别为:《和谐》和《中华诵》。现将电视公益广告和招贴画发放及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1.我司将以“特快专递”方式给各省级语委办邮寄招贴画设计稿电子版CD盘1张(已寄出)。

  2.电视公益广告录像带1盘(DVCPRO格式,适合专业电视台播出)、电视公益广告DVD光盘1张(适合普通电脑及网站播放)将于9月上旬寄出。请各省级语委办收到上述推普周宣传品资料后,即发送电子邮件(tuipuchu@moe.edu.cn)或打电话(010-66097810)至我司推普处确认收到。

  3. 电视公益广告录像带、DVD光盘及招贴画CD光盘都可以再复制。各省级语委办可根据推普周宣传的实际需要,将上述宣传品发放到省辖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相关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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