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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年度评审、评选“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2.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在学期间,学业、生活、社会实践、思想品格等多方面取得的成绩(可举事例);记录自己勇于战胜困难的体会或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的活动等。

  3.主题突出,条理清楚,语言表达流畅。请注明所在学校、年级及享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年限。

  三、请各项目学校做好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项目的总结工作。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报告。请各校对本校在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项目三年的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可在学生评选、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围绕“积极、拼搏、勤奋”、“爱心回报社会”等为主题活动中认真的总结经验与教训。

  2.对学生四年来成长情况进行总结、统计。请填写《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6)。

  上述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我办,同时将相关电子材料发至我办电子邮箱。

  联系人:董宏志 余彬

  电 话:010-66097881  010-66096281

  传 真:010-66014621

  电子邮箱:gat@ moe.edu.cn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 编:100816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届“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2009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学校名称(加盖学校公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户口种类

家庭人均年收入

所在院系

是否为新替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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