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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年度评审、评选“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年度评审、评选“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教港澳台办[2009]0052号)


各有关高校: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资助的学生,将于2010年6月毕业。为更好地总结本期项目实施效果,同时在学生中树立“诚信、勤奋、勤俭”的风尚,我办将开展第三期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受助学生年度评审及“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评审工作:

  (一)、请各高校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对获得本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为使资助项目保持一定的连贯性,评审中如发现学习成绩下降等不符合奖学金规定者,首先应研究分析其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如学校认为确应取消其资格者,请说明原因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增补名额应优先考虑来自农村地区的学生。

  (二)、按照资助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新增补的接受该项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人选应在同年级学生中筛选。

  (三)、综合评审提交材料

  年度综合评审结束后,各校将以下材料提交我办:

  1.2009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公函形式)。内容应包括:评审过程简况、新增获奖学生和被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说明;

  2.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2009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

  3. 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2),另附每个学生的成绩单;

  4.新增获奖学生申请表(附件3),另附该生成绩单;

  5.取消获奖资格学生一览表(附件4);

  附件表格可在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http://www.zxzfoundation.org 。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

  (四)、鼓励受助学生将个人真情实感以信件的形式向曾宪梓先生汇报;

  二、关于遴选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

  我办将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评选出不超过70名表现突出、有先进事迹的优秀学生,以基金会名义授予 “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请各校推荐2名候选人(中山大学可推荐4名候选人)。要求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要求:

  1. 候选人勤奋努力,勤俭诚信,学习成绩突出。

  2. 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能够体现“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励计划”宗旨,展现“不畏困难、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各校被推荐人选应在校内公示3天。

  (三)、推荐材料。

  1.学校推荐文件;

  2.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5);

  3.学生自我总结;

  4.四年来学习成绩单;

  5.院系主管老师推荐信(要求写明推荐原因);

  6.公示结果;

  (四)、为表彰 “优秀学生标兵”中部分学生的先进事迹,我办将根据学生的自我总结编辑成书,以激励更多的贫困学生克服困难、奋发进取。《自我总结》要求如下:

  1.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形式以活泼多样为最宜。字数不超过2000字。请候选人附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5寸)。照片要求:本人单人照片,面部清晰,人物勿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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