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0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我部定于2009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经验,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做好招生补录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二、会议日程
1.已完成和接近完成(90%以上)今年招生任务的省(区、市)介绍经验,其余省(区、市)汇报近期推进招生工作的措施。
2.教育部领导讲话。
三、与会人员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职成教工作的负责人、职成教处处长。
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20日(会期一天),10月19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紫玉饭店(海淀区增光路55号)。
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
吕轮超010-6607469213911786109
项明010-5199492413811061380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会议交流或汇报准备工作,每单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8分钟之内。请发言单位将发言材料印制90份带至会上。
2.请填写好会议回执,并于10月16日前,以传真(邮件或短信)报至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学校处。
联系人:葛维威联系电话:010-6609797615810449296
传真:010-66020434
电子邮箱:geww@moe.edu.cn
附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推进会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推进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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