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表彰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自全国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和落实数据上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促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贯彻落实,我司决定对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成绩突出的上海市教委体卫艺科处等8个省(市、区)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市海淀区教委等62个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同时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他们学习,加大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工作力度,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上海市教委体卫艺科处
北京市教委体美处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江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卫艺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卫艺处
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贵州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宣武区教委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南开区教育局
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局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大同市教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
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朝阳市教育局
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四平市教育局
黑龙江省鸡西市教育局、哈尔滨市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奉贤区教育局
江苏省镇江市教育局、淮安市教育局
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舟山市教育局
安徽省宣城市教育局、马鞍山市教育局
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
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上饶市教育局
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局
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洛阳市教育局
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孝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