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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汉语国际推广研究基地、有关单位:
  为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华文化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提升中华文化海外影响力,经研究,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分为一般项目和基地项目两类,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与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2009年度项目申报面向各汉语国际推广研究基地进行。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仅限于基地项目,各基地须根据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课题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包括标准、大纲、教材及教学课件等)。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申报工作以基地为单位,由各高校科研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2.课题牵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三、申报办法及申报受理
  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等有关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申请评审书》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于2010年3月1日前打包发送至fanding@hanban.org,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大学/××机构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件各1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北京市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邮编:100088),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樊钉:010-58595991,周倩:010-58595993
  附件:
  1.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09年12月29日


  附件1: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一、汉语国际推广战略研究
  1.历史、现状、发展趋势研究
  2.战略方针、部署研究
  二、孔子学院发展战略研究
  3.国际政治、经济、外交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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