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完善农村信用和担保体系问题
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银监会、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2000年以来,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农户信用评定工作,大力推动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建设,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民银行积极延伸征信网络,不断提高征信系统在农村的覆盖面,截至2007年末,全国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7400多万户。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在担保机构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损失分担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并在资金、财税政策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有效促进了信用担保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对改进 “三农”金融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银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加大与农村担保机构合作力度,共同推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六、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问题
要实现农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近几年,银监会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强这方面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先后印发了《
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指引》、《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和《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对支持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8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66万亿元,小企业授信户数超过390万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户数达到178万户,授信总额达到8977亿元,贷款余额为8566亿元,其中,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投放社团贷款239.4亿元。今后,银监会将一如既往地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工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市场前景广阔、经营业绩突出、财务状况良好的龙头企业为重点,整合系统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连接市场和农户的桥梁作用,促进农副产品附加值的提高和农民增收。对管理规范、有发展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灵活有效的抵(质)押方式,根据生产周期和产业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适当扩大授信额度,满足信贷资金需要,促进企业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