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调查产品出口中国市场的可能性。
在对被调查国家地区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期内,被调查国家地区继续其倾销行为,国内产业为此于2004年9月27日向商务部提出对原产于欧盟的邻苯二酚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申请,调查结果裁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适用更高的反倾销税率;本案倾销调查结果表明,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被调查产品仍在以倾销的方式向中国出口。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市场占有率2002年为73%,2003年为25%,2004年为32%,2005年为43%,2006年为43%,2007年为35%;2007年上半年为38%,2008年上半年为37%。
如上可见,被调查产品在受到反倾销措施制约的情况下,仍于调查期内保有很大的市场份额,而且高于同期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根据被调查产品在调查期内的表现,反倾销措施到期后,被调查产品如果没有了反倾销措施的制约,将可能充分发挥大量剩余产能和出口能力,继续增加向中国的出口。
(3)非被调查国出口中国市场的可能性。
本案非被调查国同类产品的进口主要来自于美国和日本,商务部于2005年5月31日立案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认定美国和日本有7000吨的出口能力,而且一半倾销到了中国。2006年5月22日,商务部终裁决定
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后,国内产业认为美国和日本存在加大倾销幅度的行为而申请进行期中复审,调查机关对此正在进行调查。所以,本案非被调查国的产品存在继续向中国倾销出口的可能性。
国内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到2008年上半年,国内市场仍有一半左右的产品来自于进口,从而造成国内产业产能不能发挥。调查机关认为上述进口与被调查国家地区存在关联关系。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来自被调查国和非被调查国家地区的进口产品,将会使国内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比近期更加严重。
(四)未来国内市场价格走势预期
在调查期内最初几年,邻苯二酚价格受到反倾销措施和需求拉动的影响,得到恢复性提高;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通过削价,一直保持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状态,其价格也低于在欧盟市场的销售价格;来自非被调查国的进口价格也低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由于被调查产品的低价压制,国内产业在调查期末,面对原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产品价格不能得到合理上涨,反而在2006年以来持续下跌,2007年,被调查产品价格(折人民币价格)同比下降了3.5%,2008年上半年同比下降了3.3%。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历史资料,在国内同类产品研制成功并试生产一段时间后, 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由最高9万元/吨降到4万多元/吨;在1999年5月正式投产后,被调查产品市场价格从原来的约3.6万元/吨,最低跌到约1.8万元/吨;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期,被调查产品仍在进一步降低价格,使国内产业因经营严重亏损、库存加大而多次暂停生产来降低库存。可见,被调查产品生产企业始终把倾销作为其营销策略。由于被调查产品的生产企业在市场、经营多样性上的优势,继续采取低价对市场、产品单一的国内产业将是十分有效的竞争策略,在被调查产品的低价压制下,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将只能被迫保持低位运行。如果终止反倾销税,对被调查产品的降税幅度将会增加其降价能力,国内同类产品在价格上受打压的状态因而会更加严重。
(五)未来国内产业状况预期
国内产业对国内市场依赖程度高,出口量少;同时深受进口同类产品的影响。2007年是国内产业在调查期内出口量最高的年份,出口比例仅占总销售量的7%;而同期被调查产品的进口量是国内同类产品销售量的1.2倍,全部进口产品是国内同类产品销售量的2.1倍,在进口产品的压力下,国内产业产能发挥不足31%;销售价格又受到进口产品价格的抑制。因此,调查期末国内产业在利润、开工率、库存、投资收益率等方面的情况出现恶化。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倾销将会继续,倾销产品将会大量进口,倾销程度可能会加剧,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将加深,生产、效益将进一步恶化,国内产业扩产改造的大量投资也将难以收回。这一恶化趋势如果延续下去,可能最终导致国内产业破产,进而会导致国内市场由被调查产品生产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所垄断,进而损害公共利益,使下游产业再度承受以往过高的垄断价格。
(六)产业损害调查结论
调查结果表明:
1、原反倾销案裁定,被调查产品通过倾销的方式使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在实施反倾销措施后,国内产业在2003年有了恢复性发展;
2、被调查产品通过加大倾销幅度,抵消了反倾销措施的影响,2004年国内产业因此继续受到损害,2005年被调查机关裁定实施更高的反倾销税率;
3、得益于对被调查产品反倾销税率的提高,2005年和2006年国内产业得到较好的恢复和发展;
4、本案调查期末,被调查产品仍然存在倾销,国内产业也因此继续受到损害,并且倾销继续与损害继续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被调查产品有大量剩余产能依赖海外市场,即使在反倾销措施的制约下,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仍然大量倾销到中国国内市场;
6、由于被调查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的无差异性,被调查产品在调查期内采取削价的方式倾销其产品,在国内产能已大于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价格对销售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7、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继续的可能性,这将导致国内产业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国内产业扩产改造的大量投资将难以收回,进而会危及国内产业的生存。
综上,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将进一步增强被调查产品的降价潜力。由于庞大的市场供应压力,所有的降税空间都可能转化为实际的价格下降幅度,国内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将会受到被调查产品更大的降价压力,国内产业的生产销售状况和经济效益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将会继续。
八、复审裁定
根据调查结果,调查机关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