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关闭北京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关闭北京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9]23号)


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

  你行董事会主席Michael Kemmer 和董事会成员Stefan W. Ropers 2009年1月19日联合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准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关闭北京代表处。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