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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关闭北京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关闭北京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9]23号)
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
你行董事会主席Michael Kemmer 和董事会成员Stefan W. Ropers 2009年1月19日联合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78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准德国巴伐利亚州银行关闭北京代表处。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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