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银监复[2009]34号)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长农商银筹〔2008〕8号)和《关于对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筹建材料审核意见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长农商银筹〔200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建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大额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确保2009年9月底前将单户超比例贷款压降至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