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校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的通知
(教技厅函[2009]20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五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文件精神,便于广大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各高校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推进高校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的开展,我部将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开设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栏。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做好本校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并按要求将信息动态情况及时报我部,我部将面向全国进行统一发布。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信息内容包括:序号、学校、项目名称、项目简介、需求专业、需求人数、职位描述、职位要求、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要求、招聘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截止日期。请各学校将报送信息内容打包压缩并以学校名称命名后统一报送。
2.学校上报的需求信息应同时在本校网站发布。
3.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网址:www.ncss.org.cn;
上报文件格式采用EXCEL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