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安联集团变更其持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主体的批复
(银监复[2009]32号)
中国工商银行:
你行《关于安联集团变更其持有我行股份主体的请示》(工银报〔200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联集团将其通过德累斯顿卢森堡银行(Dresdner Bank Luxembourg S.A.)持有你行的H股股份(6,432,601,015股)转让给安联集团全资子公司安联卢森堡(Allianze Investment Ⅲ Luxembourg S.a.r.l.)。
二、安联集团继续承担作为你行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