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8]547号)
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的请示》(长合银筹〔2008〕2号)和《关于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关于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申请筹建材料的审核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长合银筹〔200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
二、同意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备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筹备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