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
(银监复[2008]521号)
抚顺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抚商银发〔2008〕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股你行36000万股股份,占你行此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52.52%。你行应按照审慎监管要求,逐步实施该企业对你行的股份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