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银监办函[2008]177号)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我会共收到需办理的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99件,按照《关于办理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政全厅字〔2008〕16号)的要求,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要求
会领导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同志专门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分管会领导还专门召集各部门负责同志开会,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出部署。同时,为保证政协提案复文的质量,会领导对重要复文都根据分工亲自审改,对质量不高的复文退回拟文部门重新办理;对于涉及重大金融政策和问题的复文均由刘明康同志审核签发。正是由于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各承办部门领导层层布置,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摆到突出位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部门、处室一级抓一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承办人员认真分析每一份提案,集中时间、精力,专事专办,从而保证了我会承办的政协提案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地办结。
二、加强提案分析,及时交办
为系统了解所承办政协提案的整体情况,准确进行内部交办,我会办公厅对收到的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根据内容,将99件政协提案分为5类:一是关于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及行业发展的建议43件,占43.43%;二是关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22件,占22.22%;三是关于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建议14件,占14.14%;四是关于银行业市场准入的建议11件,占11.11%;五是关于建立、完善金融业法律法规的建议9件,占9.09%。其中许多问题既是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我会工作的重点、难点,充分反映出政协委员对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在对政协提案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我会办公厅及时召开了机关交办会,按照政协提案的类别,根据各部门的不同职责及相关人员的业务专长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内部分配,确保每件提案都有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办理。
三、规范办理工作,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