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厦门市商业银行吸收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境内外投资者投资入股的批复
(银监复[2008]466号)
厦门市商业银行:
《厦门市商业银行关于申报核准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的请示》(厦商银〔2008〕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入股你行9995万股,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9.99%;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入股你行4995万股,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9.99%;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入股你行3895万股,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7.79%;厦门市财政局增持你行212.16万股,合计持有你行13354.66万股,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6.71%。
二、上述增资扩股及相关交易价格等事项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