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定于2012年8月23-24日在宁夏召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决定》和《规划》精神,培训国家及商务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23-24日,8月22日全天报到。
  地点:宁夏虹桥大酒店(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0951-6918888、6918578)。
  三、参会人员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派2-3位(含市、县级)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同志参加培训班。商务部还将邀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同志授课,总人数约140人。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会议由宁夏自治区商务厅承办,参会回执(见附件)请于2012年8月10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部(市场秩序司)和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