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银监复[2008]447号)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事项的请示》(皖国信字〔2008〕30号)收悉。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市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受让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你公司48450万元股权和5400万元股权。
二、股权转让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
(一)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9625万元,占比为49.6875%;
(二) 深圳市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8450万元,占比为40.375%;
(三)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出资10800万元,占比为9%;
(四)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50万元,占比为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