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重组万宝电器集团财务公司后续变更事项的批复
(银监复[2008]388号)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重组万宝电器集团财务公司后续有关事项的请示》(首机场〔2008〕180号)收悉。根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由“广州市建设六马路48号第9层”迁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综合楼五层”。
二、批准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460万元增至为5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出资额4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
(二)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三)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三、批准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四、核准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董事、董事长赵璟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