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
(银监复[2008]392号)
厦门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厦门市财政局申请受让本行股权的请示》(厦商银董〔2008〕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市财政局受让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燃气总公司、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新为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天地开发建设公司、厦门市开元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集美区财政局、同安区财政局、湖里区财政局、思明区财政局等14家单位持有的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共计8290.56万股。
二、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