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鞍山市商业银行、丹东市商业银行和葫芦岛市商业银行2008年内资本达标的联动监管意见
(银监办发[2008]204号)
辽宁银监局:
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监管部门积极督促鞍山市商业银行、丹东市商业银行和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化解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处置不良资产,增加资本金,三家行风险状况有所改观,经营状况逐渐改善。但是,截至目前,三家行资本均未达标,而且葫芦岛市商业银行2007年监管评级为5级,丹东市商业银行2007年监管评级为4级,属较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为全面落实会领导有关要求和年初中小商业银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化解历史风险,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年内实现资本达标,现提出以下联动监管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2008年底实现全部中小商业银行资本达标是银监会提出的资本监管规划之一,也是今年中小商业银行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你局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集中监管资源,建立严格的达标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力推进三家行资本达标工作。
二、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综合措施。三家行历史累积风险较重、成因复杂,请你局联动地方政府督导三家行进一步开阔思路,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达标方案。
三、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引入合格股东是三家行实现资本达标的必要措施,也是确保城商行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的前提。你局在督促其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和股东的同时,要加强政策引领,优选股东。切实做好股东的资质审查,严格审查入股资金的真实性,严防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