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三门峡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8]376号)
三门峡市城市信用社:
《三门峡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三门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三城信〔2008〕第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三门峡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三门峡市商业银行。
二、三门峡市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筹建。筹建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贷款客户集中度,并须在2008年底以前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应加快落实不良资产置换后续工作,置入土地须在三门峡市商业银行开业前全部处置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