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一)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完善登记试点方案,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制定推广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严格执行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政策要求。加快培育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依托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健全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县市有网络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按照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健全交易规则,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三)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认真贯彻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按照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需要,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律进村入户,引导农民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仲裁员培训,制定仲裁员培训规划,建立健全仲裁员培训制度。抓紧制定地方配套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活动。
(四)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土地承包信访督查督办。加强与纪检、监察、国土、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纠正和查处违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借土地流转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健全依法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拓宽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一)延伸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相关领域延伸。农村公共服务领域重点监管向农民代支代扣代缴费用和搭车收费行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监管向农民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领域重点监管抵扣和搭车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