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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北京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北京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银监复[2008]253号)
北京银行:
你行《关于发行2008年金融债券的请示》(京银金发〔2008〕1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二、
你行用发行金融债券所筹集资金发放的贷款不纳入存贷款比例指标。
三、
你行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须遵守《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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