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西部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
(教师厅函[2009]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东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精神,为促进中西部地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我部2009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计划,决定举办“中西部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帮助西部地区小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学习和掌握体育项目基础专业技能与教学技能,探索开发适合西部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帮助中西部中小学专职艺术骨干教师学习和掌握辅导中小学生合唱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探索开发适合中西部艺术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推动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二、培训内容
西部地区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学校体育形势教育、体育教师教学技能、体育教学实践运用三个模块进行深入学习、交流和研讨。
中西部地区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学校艺术教育专题讲座、合唱教学法、合唱训练法、合唱指挥法及合唱指挥实践进行研讨学习。
三、培训方式
委托各有关高校以“集中培训”方式进行。采取各环节独立教学,教师讲授与学员互动相结合、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
四、培训对象及条件
遴选600名西部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两年来未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培训的小学专职骨干体育教师参训。参训教师应具备合格学历,原则上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名额分配见附件1)。
遴选600名中西部18省(区、市)近两年来未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培训的中小学专职骨干音乐教师参训。其中县级及县级以下参训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30%(名额分配见附件2)。参训教师需具备初级键盘乐器弹奏能力及五线谱(或简谱)识谱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合唱指挥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