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成立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的批复
(银监复[2008]235号)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关于小企业信贷中心开业的请示》(招银发〔2008〕3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
二、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接受深圳银监局的监管,并按监管要求报送相关业务文件和财务报表。
三、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应按照《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有关“六项机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专营业务的制度和体系,优化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国银监会及深圳银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