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决定开展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

  现将《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和《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交响乐演出推荐曲目》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认真组织,确保活动质量,并以此活动为契机,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使更多的高校学生和中学生成为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受益者。

  附件:1.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

  2.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交响乐演出推荐曲目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

  一、宗旨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以交响音乐为主要载体,引领高校学生和中学生吸纳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提高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境界,促进健康和谐发展。

  二、主题

  走近大师,聆听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以普及经典交响乐作品为主,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组织民族管弦乐演出。2007年全国共举办250场音乐会。

  2.组织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地区的高等学校讲学,共安排讲座100场。讲座内容以交响音乐赏析为主,兼顾其他艺术门类的内容,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编辑出版专家讲学文稿,扩大受益面。

  四、组织工作

  教育部成立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教育部领导担任,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高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