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8]207号)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申请》(海信集字〔2008〕50号)收悉。根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isense Finance Co., Ltd”。营业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1层。
二、批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相当于45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一)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5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5%;
(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相当于45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出资比例15%。
三、批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四、核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董事、董事长周厚健
董事于淑珉
董事汤业国
董事刘洪新
董事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