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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的规定,决定举办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本届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开展本届展演活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展现青少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要通过展演活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提高道德水准和审美修养,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本届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通知另文下发。

  各地要根据本届展演活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细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借鉴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突出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坚持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证展演活动的参与面。

  附件: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教育部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本届展演活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重在普及,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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