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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互换交易确认细则》的通知

  2.4 信息查询
  2.4.1 确认状态
  交易系统区分本方、对手方逐笔显示交易的确认状态。确认操作前,状态显示为“待录入”;录入完成后,状态显示为“待确认”;复核完成后,状态显示为“已确认”。交易双方确认状态皆显示为“已确认”的,该笔交易确认完成。
  交易成员可通过交易系统查询本方交易确认信息。
  2.4.2 确认操作轨迹
  系统提供交易确认操作轨迹查询,交易成员可通过交易系统逐笔查询交易确认操作情况,包括用户名、操作内容及操作时间点。
  2.4.3 确认书
  在录入、复核过程中,系统提供确认书的预览功能;确认完成后,系统提供确认书的查询、展示、下载功能。
  2.5 应急操作
  2.5.1 应急确认
  交易成员对成交日期在三个工作日前的未到期利率互换交易进行确认的,应通过交易中心场务以应急方式进行。应急操作流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应急服务细则》办理。
  2.5.2 确认书修改
  交易成员需修改确认书的,应通过交易中心场务以应急方式进行。交易中心场务对确认书的修改仅限于可由交易成员通过交易系统增加、修改、删除的要素。修改确认书不影响之前根据原确认书已经产生但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的义务。
  2.5.3 确认书撤销
  交易成员需撤销确认书的,应通过交易中心场务以应急方式进行。撤销确认书不影响成交单效力,确认书撤销后,该笔交易尚在确认时限内的,该交易本方确认状态为待录入,对手方确认状态为未确认。撤销确认书不影响之前根据原确认书已经产生但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的义务。
  2.5.4 成交单修改
  交易成员修改成交单应通过交易中心场务以应急方式进行。成交单修改后,该笔交易尚在确认时限内的,该笔交易本方确认状态为待录入,对手方确认状态为未确认。
  2.5.5 成交单撤销
  交易成员撤销成交单应通过交易中心场务以应急方式进行。若该笔交易在撤销前已完成确认,则生成的确认书作废;若该笔交易在撤销前未完成确认,则不可再进行确认操作。

3、定义

  3.1 支付日:若存在前端残段,则首个支付日与首期起息日相同,之后所有支付日根据首个支付日与支付周期进行推算。若不存在前端残段,支付日根据起息日与支付周期推算。当支付日按支付周期推算,且支付周期为整月或月的倍数时,支付日为按照该支付周期推算的相应月份中与首期起息日相同的一日(若按照该计息期推算的相应月份中找不到与首期起息日相同的一日,则为该月的最后一日)。支付日根据约定的营业日准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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