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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公布《银行间外汇市场收费方案》的通知(2007)

  说明:
  1、 交易(和清算)费按成交量全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即:
  交易(和清算)费=成交量*适用费率
  2、 竞价交易中,如A做市商点击其他做市商的报价,达成交易,则在该笔交易中,A做市商的角色为taker,报价做市商的角色为maker。询价交易中,普通会员也可以应答其他会员的询价,进行报价,如M会员向A做市商和N会员同时询价,结果和N会员达成交易,该笔交易中,M会员的角色为taker,N会员的角色为maker。
  3、 一周以内的掉期交易在交易系统中会被自动确认和标记,是指远端交易在一周之内(含一周)的掉期交易,即远端交易的交割日没有超过标准一周掉期交割日的掉期交易。
  (三)增值服务费
  增值服务费仅向使用该项服务的会员收取,具体为:
  1、CSTP接口支持费
  CSTP为Customer Straight-Through Processing的缩写,通过该接口,会员可以直接下载本方历史交易数据。费率如下:
CSTP API 连接使用费1,000人民币元/月

  2、外汇市场数据接口信息服务
  具体收费方案请参见《外汇市场数据接口信息服务收费方案》。

  三、优惠政策
  (一)为活跃市场,促进交易,交易中心将区别情况对上述费用实行优惠。
  (二)交易(和清算)费根据交易量实行累进折扣优惠。目前折扣率为:
当期(季度)交易量(亿美元)费率折扣 (%)
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做市商外币对即期竞价-会员外币对即期竞价-做市商
0-10-500-10-200
1-250-1001-520-4010
2-3100-2005-1040-8020
3-4200-30010-5080-12030
4以上300以上50以上120以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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