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竞价方式下异常交易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汇交发[2007]302号 2007年11月22日)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与会员:
交易中心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采用做市商API自动报价机制,在竞价交易中支持点击交易。但由于市场和技术等原因,做市商报价引擎有时会出现报价异常从而导致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市场正常行情的情况。
为规范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心借鉴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并遵循外汇市场相关法规和协议,制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包括人民币外汇和外币对交易)竞价方式下异常交易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若做市商(或会员)认为本方已成交的竞价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市场正常水平,造成本方较大损失的,可以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要求交易中心帮助协商对手方撤销该交易,或告知交易对手方名字,以便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书面申请应包括该异常交易的明细情况,包括:交易类型、交易编号ID、本方报价、当时市场价格水平、成交金额等。
书面申请应在异常交易发生后立即提出,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不接受此类申请。
二、若交易中心认定该申请情况属实,可告知交易对手方及其联系方式,希望交易双方本着友好诚信原则,自行协商处理。交易中心也将尽可能提供相应的协助。
三、为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行,对协商同意撤销异常竞价交易的,交易双方可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反向交易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交易中心将不会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撤销该笔交易的操作(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