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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规则

  2.6.2 各受让方转让比例相加之和应小于等于转让方持有贷款本金余额比例。各受让方转让比例相加之和与转让方持有贷款本金余额比例的绝对误差在0.001%内时,交易平台认为各受让方转让比例相加之和等于转让方持有贷款本金余额比例。
  2.7 服务时间
  交易平台每日(自然日)24小时提供服务;场务支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6:30,遇法定节假日调整除外,如遇变更,交易中心将提前发布市场公告。

第三章 交易方式和一般流程

  3.1 业务申请
  3.1.1 交易成员应向交易中心申请开通交易平台使用权限,申请时应以书面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本机构具有贷款转让业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4)若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5)《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贷款转让平台)联网申请表》;
  (6)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若申请机构已为交易中心本币交易系统的成员,则(1)和(2)不必提交。
  3.1.2 交易中心受理通过后,为交易成员分配管理员ID和初始密码。
  3.1.3 交易成员凭管理员ID与初始密码登录交易平台时,应同意接受交易平台用户协议。
  3.1.4 除交易成员机构名称与管理员ID不得修改外,交易成员可自行维护其他有关信息。
  3.1.5 交易成员可自行决定是否向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并可自行决定是否及何时向市场或某指定范围内交易成员开放查阅。
  3.2 用户管理
  交易成员可通过系统管理员帐号登录交易平台,新增、修改、禁用或启用本机构其他用户,并进行操作权限分配。
  3.3 贷款注册与管理
  3.3.1 交易成员在交易平台报价和/或成交确认前,应就贷款的基本信息向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贷款注册分为两个步骤:填写注册表单和上传关键文件。
  3.3.2 贷款注册表单包含贷款的核心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持有贷款本金余额比例(%)、贷款人名称、借款人信息(包括借款人名称、借款人地区、借款人行业、企业类型等)、贷款信息(原始贷款合同编号、币种、贷款类型、贷款五级分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利率浮动方式、贷款利率、贷款付息方式、贷款起息日、贷款到期日、贷款期限、利率调整频率、提前还款计划等)、担保信息及备注等。其中部分要素由交易平台指定为必填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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