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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免除跨行转账手续费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免除跨行转账手续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65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省发生7.8级地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各地方红十字会等救援组织已通过中央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公布其救灾捐款专用账号、开户银行和联系电话。各行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建立专款汇兑快速通道,对广大群众向四川地区救灾捐款专用账号转账免除跨行转账手续费,并按有关规定不得收取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同时注意仔细核实专用账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障群众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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