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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银监会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银监会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8]130号)


机关各部门、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银行业协会:

  根据刘明康主席主持召开的银监会研究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成立银监会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等,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银监会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刘明康主席为领导小组组长,蒋定之副主席、蔡鄂生副主席、郭利根副主席、王华庆纪委书记和王兆星副主席为副组长,办公厅、合作部、财会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系统工会、系统团委、金融工会和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一指挥和领导银监会系统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

  二、成立银监会抗震救灾财务统筹工作小组

  郭利根副主席为组长,财会部、金融工会、系统工会、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筹和调配银监会系统抗震救灾款项和捐赠款项的支出和使用。

  三、成立银监会抢救人员和慰问工作小组

  刘明康主席为组长,办公厅、合作部、金融工会、系统工会、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分三批抵达四川省等受灾现场,指挥、协调受灾人员搜寻、救治和慰问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受灾地区银监局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及中办国办有关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各银监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专款汇兑快速通道,免除救灾专用帐户捐款跨行转账手续费。

  银行业协会要立即提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受灾金融机构营业安全以及账簿、现金及金库安全,引导金融机构尽快恢复营业,为灾民提供生活必需的金融服务。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负责人在抗震救灾期间,尽量减少出差、出访活动。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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